全国政协委员、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重华则大胆估算,药品回扣,除了占比较低的普药外,按医药行业的潜规则,药品回扣是药品零售价的20%~25%,即使按15%计算,全国一年也达450亿元之多,如果算上在回扣驱使下所开不该用药的金额,那将是一个惊人的数字。
“一个小感冒要花上百元,许多老百姓对此已‘当怪不怪’,但是安装一个心脏支架,患者要支付比出厂价格高数倍甚至十几倍的钱。”全国政协委员董协良在提案里揭露了医疗器械市场上存在的黑幕:“一个国产的心脏支架,出厂价不过3000元,可到了医院便成了2.7万元;一个进口的心脏支架,到岸价不过6000元,到了医院便成了3.8万元。”董协良说,9倍的心脏支架暴利已经超过了贩毒。
“究其原因,在于医生开药收受回扣的利益链未能真正斩断。”董协良委员直言,“尽管《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》明确,医院如因不合理处方对患者造成损害的,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;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,相关监管仍集中在医保处方领域,对单次处方的监管未能及时跟上,这为‘大处方’的产生留存了空间。”
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院长赵平说,医生的劳务技术价值长期偏低,医生不能通过“阳光收入”实现自我价值。由于劳务技术定价远远低于成本,违背了价值规律,导致很多医生开“大处方”,从药品回扣中进行补偿。“让医生自己找食吃,难免不生出事情来。”
如何从根本上确保患者利益不受损?董协良委员建议从4点着手:引入第三方监管,设立医院、患者之外的第三方监管机构,应由独立于医院的医政部门、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部门等第三方监督;通畅患者投诉渠道,发挥社会监督力量,对规范处方亦起着关键作用;启动“阳光用药”监控体系建设,加大中间流通环节的监控,实现医疗机构药品采购、医生开方用药、药品使用的规范化、数据化和网络化,并通过电子监察系统,对医生用药情况进行实时在线跟踪监控;用“标准化治疗”遏制大处方。
陈重华委员也给出建议,各医院应开展反商业贿赂行动,严惩行贿者。同时,应让各级卫生行政部门,限期在各级医疗机构组建专门的医院药事与治疗委员会,负责制定和不断完善医院的药品处方集,以减少医生处方的随意裁量权,并配以主要药品以通用名处方等措施,给患者知情权,从技术上减少回扣的可能性。此外,在遏制回扣、控制费用的情况下,医院的收入不可避免地会减少,这就需要财政、医保等多渠道有更多的补偿机制,比如,将医保从中获益的一部分用于对医院的补偿。
今年两会前夕,对全国各地民众的一份抽样调查显示,30.1%的受访者期待,通过“消除医疗领域商业贿赂”解决“看病难、看病贵”的问题。
请从事这个行业的朋友,说说这是真的吗?